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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红线保护耕地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文章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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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6-25 16: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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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严格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我国要毫不动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固树立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科学保护并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积极推动转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切实服务好生态文明建设。

  一、扎实推进国土调查
  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专门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经费、督导推进,为“三调”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的决策部署,压实责任、倒排工期、严格管控,扎实落实环节工作,积极推进目标任务,全面摸清我省国土资源自然基础和使用现状家底,有力有效地服务保障全省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和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我省正在抓紧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体系建设。坚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方向,衔接好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落实住宅用地“五类”调控目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指标单列,做到“应保尽保”。努力推动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三、落实耕地保护红线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我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基本国策,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各级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改进占补平衡管理机制,落实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创新土地整治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市场化,引导社会资本规范有序地参与土地整治;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永久基本农田管理水平;完善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和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积极探索耕地保护与林地、草地、湿地等保护政策的衔接机制;统筹保障与保护,创新实施土地指标交易调剂办法和占补平衡“算大账”机制,有力地坚守了我省5757万亩耕地红线。

  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土地是人类生存发展之本。近年来,我省着力完善交易规则,创新运行模式,健全服务监管,不断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用地服务保障水平得到全方位提升。健全完善转型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2018年批准建设用地17.88万亩、供地17.6万亩,批地量为2014年以来最多的一年;抓好闲置凋敝宅基地和农村扶贫易地搬迁复垦,探索差别化土地资源分配制度,把增减挂钩作为优化用地结构、落实占补平衡的重要途径,优先满足重大转型项目用地;泽州县“三块地”试点改革和太原市土地二级市场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得到自然资源部充分肯定;在农地入市、土地征收、宅基地盘活改革中大胆尝试,完善了29项配套制度;积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整治行动,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9万亩、闲置土地8.7万亩;大力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扶贫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特殊政策落地见效,把贫困县增减挂钩结余指标纳入省内流转范围,18个贫困县省内交易1.8万亩、28.56亿元,10个深度贫困县跨省交易0.61万亩、18.91亿元,共获指标收益47.47亿元。“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的重要目标,为推进全省绿色发展、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五、坚持生态保护修复
  我省要坚持绿色发展,开展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环境建设和治理,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要结合以往自然资源过度开发利用、生态系统脆弱甚至遭到破坏的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经验做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有关政策,探索建立全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强力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52个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同时完工30个土地复垦项目。加强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启动实施太行、吕梁“两山”生态修复保护重大工程,2018年完成营造林510.22万亩。联动实施林业生态扶贫“五大项目”,全省58个贫困县完成造林285.5万亩,退耕还林195万亩,生态管护、经济林提质增效等惠及贫困人口52.3万人。处置矿业权310宗,退出面积1138平方千米,彻底解决了矿业权和自然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重叠问题。不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中央、省财政累计投入3.9亿元,治理了52个大型以上灾害隐患点,使10万群众脱离威胁。稳步推进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累计搬迁1.2万户。

  六、全面强化执法监察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严格保护耕地、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我省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指导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执法方式由常规履职、被动整改向严密防控、长效监管转变。针对广大群众关注的“大棚房”问题,深入开展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行动,发现问题2342个,整改2267个,“大棚房”问题得到坚决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占地和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多措并举、联合惩戒,坚持对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查处整改“不姑息”。持续深入开展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力推进卫片执法整改,查处违法用地3602宗,始终保持严格执法高压态势,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好转。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化解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大程度的获得感。
  今天是第29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让我们从今天开始,积极行动起来,共同携手参与到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行动之中,全力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命运共同体,积极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道,共同谱写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转型发展新篇章!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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