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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十三五”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

文章来源:黄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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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6-29 12:16:35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杨丽鹏) “十二五”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山西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医改各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形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初步整合,基本医保参保率达98.0%,筹资和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推进我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的攻坚阶段,同时也是建立健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推进“健康山西”建设的关键阶段。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健康山西”建设,我省于近期出台《山西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在“十三五”期间,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具体包括:

  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结合山西省内医疗资源分布特点,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医疗资源配置方面的引导和约束作用,适当控制南北同蒲沿线中心城市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发展数量和床位规模,重点提高太行、吕梁连片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省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布局逐步优化。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加强分工协作、功能整合和资源共享。推动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生与全科医生的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医学检查检验质量控制机制,推进同级医疗机构间以及医疗机构与独立检查检验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健全分级诊疗信息系统。优先推进偏远山区、贫困地区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消毒供应机构和血液净化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院面向区域提供相关服务。建立健全省级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网络,推进贯穿全省、覆盖乡镇的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建设。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和预防服务为重点,强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按照病种分类管理和功能定位,开展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广先进适宜技术,重点提升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初筛、儿科、精神疾病、老年病、中医、康复等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建设和学科建设,重点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适当放开具备能力和安全保障的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限制,进一步降低县域外就诊率。建立与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相适应、能够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要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实现药品使用的上下联动和相互衔接。通过鼓励大医院医师下基层、退休医生开诊所以及加强对口支援、实施远程医疗、推动建立医疗联合体等,把大医院的技术传到基层。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强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具备相应的医疗康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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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开县乡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改革。将县域内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含撤并乡镇后保留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组建法人实体的医疗集团,人、财、物由医疗集团统一管理。对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视其服务能力和规模可独立设置,与医疗集团建立专科联盟,发挥中医和妇幼特色优势。组建医疗集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管理中心,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工作实行统一管理。整合建立医疗集团医学检验、放射影像、消毒供应等业务中心,为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提供服务。

  医疗集团实行院长负责制,拥有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收入分配、运营管理的自主权。逐步取消县域所有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级别、领导职数,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制定医疗集团的绩效考核标准,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基层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健康扶贫等体现公益性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结果与医疗集团管理团队的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偿付、薪酬总量挂钩。

  引导公立医院参与分级诊疗。落实医保支付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引导三级公立医院收治疑难复杂和危急重症患者,调动二级以上医院向下转诊常见病、多发病和疾病稳定期、恢复期患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打破行政隶属关系限制的医疗联合体建设,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探索通过医师多点执业、开设联合门诊(病房)、医疗联合体分工协作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方式,在医疗联合体内部形成顺畅的转诊机制,将医疗联合体构建成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形成责、权、利明晰的区域协同服务模式。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探索将军队医疗机构全面纳入分级诊疗体系的具体措施。到2020年,力争全省11个设区市均组建有1-2个以三级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医疗联合体。

  推进形成诊疗—康复—长期护理连续服务模式。明确医疗机构急慢分治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畅通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慢性病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渠道,形成“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合理就医格局。显著增加慢性病医疗机构提供康复、长期护理服务的医疗资源,强化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切实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晚期肿瘤患者、残疾人等提供治疗、康复、护理服务。制定日间手术病种目录清单,按医保规定予以支付,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试点,打通急慢分治“业务链”。到2020年,力争全省所有二级以上医院都有日间手术项目开展。

  科学合理引导群众就医需求。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鼓励城乡居民与基层医生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积极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通过明确服务职责规范、优化就医转诊流程、保障居民用药需求等具体措施,提高签约服务覆盖率。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体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明确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范围,建立健全转诊指导目录,完善双向转诊程序,实行基层首诊负责制和转诊审批责任制。合理制定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完善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保支付比例,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对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患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形成有效激励,逐步实现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之间有序转诊。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全省医疗机构诊疗量的比重较“十二五”末合理增长。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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