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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贷款买房可“部分商转公”

文章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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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6 09:07:02

    新华社太原12月1日电(记者魏飚)记者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太原新增“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业务,即“部分商转公”。只要贷款银行与公积金中心签约完成,即可办理该业务。

    “部分商转公”是指在借款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部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贷款品种,与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客户可以申请办理“部分商转公”业务。

    据了解,申请“部分商转公”业务报备资料、担保方式和办理流程应符合商转公贷款的要求,同时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年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商业贷款部分可以在办结担保手续后分别发放,还款日根据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相关规定分别确定。(完)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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