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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山西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3% 市域开发投资“2增9降”

文章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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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7 15:04:00

    原标题: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13%

    我省前三季度房地产开发业运行情况公布

    全省前三季度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284个;商品房销售面积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商品住宅投资完成585.4亿元……11月15日,省统计局公布前三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业运行情况。前三季度,商品房销售增速回落,开发企业国内贷款成倍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房屋新开工面积和开发企业购置土地面积下降。

    商品房销售面积1443.7万平米

    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1443.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3%,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28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7.9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7个百分点。

    商品房销售额817.8亿元,同比增长32.2%,增幅比上年同期回落10.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13.6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增速高17.6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额729.8亿元,同比增长35.2%,增幅与上年同期持平,比上半年回落10.7个百分点。

    以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比重近15%的恒大、万科、保利、碧桂园、富力城、绿地、星河湾、万达、华润等9家房企为例,前三季度商品房销售面积199.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5.3%,增幅虽然比全省平均水平高32.3个百分点,但比上半年回落50.7个百分点。占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比重由上半年的15.3%下降到13.8%,对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拉动点由上半年的21.3个百分点下降到7.7个百分点。

    “行业集中度越来越高,中小企业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将越来越难。”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中小企业与品牌房企在规模化、品牌影响力和融资成本等方面差距较大,且无法抗衡。中小房企应对市场动态精准定位,避免盲目发展。

    其中,太原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大幅回落。前三季度,太原市商品房销售面积483.5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0.6%,增幅比1—8月回落27.4个百分点,对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拉动点由上半年的16.2个百分点下降到8.9个百分点。

    市域开发投资呈“2增9降”

    前三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918.6亿元,同比下降19.6%,自7月份以来连续3个月下降。其中,商品住宅投资完成585.4亿元,同比下降14.3%;办公楼投资完成27.6亿元,同比下降42.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完成104.8亿元,同比下降15.1%。

    分市看,除长治和临汾房地产开发投资呈增长态势外,太原、大同、阳泉、晋城、朔州、晋中、运城、忻州、吕梁等9市分别下降22.2%、28.6%、38.7%、12.7%、19%、20.8%、21.3%、38.2%和34.2%。占全省比重最高的太原,对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拉动点由上半年的3.7个百分点下降到-9.4个百分点。

    新增项目减少。前三季度,全省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284个,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1个,开发投资完成303.2亿元,同比下降18.6%。

    在建大项目投资增长乏力。前三季度,投资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开发项目投资完成469亿元,同比下降36.4%,占全省的比重由上年同期的64.5%下降到51.1%。5亿元及以上项目开发投资下降,不仅影响了当前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增长,而且严重制约了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的后期增长潜力。

    开发企业国内贷款成倍增长。前三季度,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229.3亿元,同比增长14%,增幅虽比上半年回落7.9个百分点,但比上年同期加快4.1个百分点。其中,国内贷款135.3亿元,同比增长1.4倍;企业自筹资金495.1亿元,同比下降15.5%;以销售回款为主的其他资金598.8亿元,同比增长37.2%,增幅虽比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但比上年同期加快17.3个百分点。

    1393.5万平方米商品房待售

    截至9月末,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1393.5万平方米,比2016年末减少367.5万平方米。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的若干意见》规定,通过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购房、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商品房和公租房供需通道、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控等11项新规,加快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

    从房屋类型看,商品住宅待售面积941.7万平方米,比2016年末减少292.6万平方米,占全省商品房待售面积的比重为67.6%;办公楼待售面积42.1万平方米,比2016年末增加0.5万平方米;商业营业用房待售面积247.3万平方米,比2016年末减少62.5万平方米。

    从库存消化周期看,截至9月末,全省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为8.1个月,比2016年末减少2.2个月。分市看,低于全省平均消化周期的市有太原、晋中、晋城、临汾、阳泉;高于全省消化周期的市有朔州、忻州、大同、长治、吕梁、运城。

    同时,《若干意见》规定了商品房库存消化周期过长或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模过大的市、县,减少对房地产项目的供地量。前三季度,全省开发企业购置土地面积181.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0.3%;土地成交价款71.1亿元,同比下降7.3%;待开发土地面积516.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0.7%。

    (记者 许晶晶)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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