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宝短视频近年来吸引了不少眼球,很多人都期待自己也能靠找到宝贝而一夜暴富。家住江苏省句容市的刘某受短视频“启发”,网购金属探测仪在野外挖宝,居然真的挖到了宝物——39件宋元时期的银鎏金簪饰。通过中间人沈某介绍转卖后,刘某非法获利20万元。近日,经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23年3月,句容市某村农民刘某的手机屏幕亮起——一条野外探宝视频点燃了他的暴富梦,画面中金属探测器的鸣响和出土的宝贝令他心动不已。几天后,刘某花费千元网购的探测器送达。
起初,他在村口的荒地探寻,挖出的只有废铁残瓦。直到枯水季来临,刘某心中突发一个念头:村旁公园里的水库水干了,里面会不会藏着更值钱的宝贝?随即,他来到公园,用探测器在干涸的淤泥上仔细探寻。突然,仪器发出尖锐提示音。刘某心中一喜,一铲、两铲……一只布满青苔的陶罐被挖出。到家后,刘某砸开陶罐,发现里面竟然装了不少好货,细细一数,竟然有39件金灿灿的首饰。
觉得要发横财的刘某四处询问价格,找到之前在浙江古玩市场认识的掮客沈某。沈某以“卖家要出售家传宝”的名义,通过网络联络到浙江买家王某某。经约定,2023年8月,刘某以20万元的价格将39件首饰打包卖给了王某某,并给了沈某1.88万元好处费。
2024年2月,句容市公安局根据线索将刘某抓获归案,沈某随后主动投案,案涉文物被悉数追回。经鉴定,这39件首饰均为宋元时期的银鎏金簪饰,其中有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6件,其余29件首饰及涉案陶罐为一般文物。
2024年12月,刘某、沈某涉嫌倒卖文物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案发现场究竟是普通地点还是古墓葬、古文化遗址?这关系到是构成盗掘古墓葬罪,还是倒卖文物罪。为了准确定罪量刑,检察官与办案民警重返现场进行实地勘查,确认案发现场并非古墓葬、古文化遗址。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以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出土、出水的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涉案的39件银鎏金簪饰系在我国境内出土,依法归国家所有。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刘某、沈某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其中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6件,构成倒卖文物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刘某系主犯,沈某系从犯。2025年3月12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并根据两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提出量刑建议,7月25日,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管莹 邸宪刚)
编辑:王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