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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大气污染行为经查实或能得奖励

文章来源:安徽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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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2-15 16:44:30

安徽网讯 今天下午,《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稿增加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和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并相应地也增设了法律责任。

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将结果向举报人反馈;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其合法权益;举报内容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奖励。

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 叶晓

责任编辑:闫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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